根据支持制造强省建设工作安排,现在对首批次新材料方面的政策进行解读。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补贴首批次新材料应用保险保费这两项政策,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的体现,从2020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二年实施了。现在就企业申报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作一一解答。
1、申报首批次新材料奖补和保险保费补助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报制造强省资金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0年、2021年已经评定为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省内研制生产企业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2020年首批次新材料未获得首批次新材料奖补资金支持的企业可以申报;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
(3)已获国家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材料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除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性的承诺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基础材料外,还需要填报新材料名称和评定文件文号、申请奖补金额;2020年10月以来的销售合同、相应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扫描件及以上汇总清单扫描件、Excel版等。
其中,销售合同、发票、到账(付款)凭证均应在2020年10月1日之后,且合同、发票上产品名称应与已评定的产品名称一致。
3、支持方式
(1)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其中,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货值的15%给予奖补;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也就是省内研制生产企业最多250万元。
(2)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2)2020年已获奖补或保费支持的,今年不得申报。如2020年已获奖补补助而未申请保费补助,今年不得申请保费补助。
(3)首批次新材料奖补、保费补助资金最终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