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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示范平台明确 “七个不得”
2021-03-26 17:55:03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卞潘峰   责任编辑:郭元骧
  本网讯 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直管县(市)经信局对照通知要求特别是“七个不得”进行自查,相关部门将随机开展抽查。
  据了解,“七个不得”分别为:不得冒用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对外开展服务;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承诺项目申报通过率、成功率,诱导企业接受服务;不得挂靠、出借、出租各类称号资质;不得虚报、篡改企业数据;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开展未取得相关专业服务资质的服务;不得同业相互诋毁、恶意竞争。
  通知同时明确了处罚措施,各市、直管县(市)经信局若违反该通知精神,需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补助、奖励资格,对拒不整改的,报经信厅审核后将撤销其省示范平台称号,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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