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芜湖市财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了介绍。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芜湖市财政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有序发展,助力芜湖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各项任务进展总体顺利。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财政在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形势下,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不断加大地方投入。累计投入26.61亿元用于全市节能环保工作,累计安排9755.5万元经费用于市级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保障和能力建设,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行动等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两年,累计投入1.51亿元,扶持包括推动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管控等在内的多项工作,加快提升了科学治污的能力。目前,空气优良率已从2018年的72.9%提升到2023年的83.3%。
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近两年,累计投入2.81亿元,推动主城区主要水体水质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排水监管、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切实改善了水环境质量。长江干流(芜湖段)连续多年水质保持Ⅱ类, 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近两年,累计投入3698.24万元,保障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等工作。2023年收集的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近两年,安排各项农村环境提升资金共计5.18亿元,持续推动实施美丽乡村中心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截止2023年底,共完成36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9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为推动环境治理从“谁污染、谁治理”的约束性机制向“谁受益、谁补偿”的激励性机制转变,该市建立了生态环境补偿体系,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深入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2018年起,开始实施“县市区、开发区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截止目前,市财政共支付各县市区生态补偿金2770.5万元,芜湖市3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标率均为100%。
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横向生态补偿。截止目前,市财政共支付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补偿金1426万元。连续四年消除了重污染天,“芜湖蓝”已成为芜湖最美的底色。
稳步运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每年市级投入补助资金513.86万元进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投入50万元进行市级公益林建设,切实保障了长江岸线生态建设成果。
扶持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
财政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谋划一批重大工程。2021年以来,该市已有超过20个项目入选“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并纳入国家台账管理系统。项目总投资27.44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4.73亿元。
财政全面掌握工程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资金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调度,督促各部门、各县市区地方加快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截止目前,上述项目中已有10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涉及项目总投资16.76亿元,中央财政投入1.91亿元。
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绿色信贷、基金、债券、保险等多种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扶持人保财险芜湖市分公司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奇瑞汽金成功发行全国汽车金融公司首单绿色金融债券、海螺水泥集团发行绿色中票45亿元等。搭建“融芜优”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绿色金融产品的线上申报、认定。截至2024年6月末芜湖市绿色信贷1052.3亿元,同比增长40.42%,占各项贷款比重15.9%。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支持绿色产业低碳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绿色发展高地”为目标,努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在政府采购日常监管中全面落实绿色采购,据统计,近两年该市采购节能节水产品1.23万个,采购总金额5881.69万元,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比重为100%;采购环保产品5.5万个,采购总金额1.27亿元,环保产品采购比重为100%。
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发使用高效、清洁、便捷的能源,是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引导绿色技术创新重点。市财政持续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近两年,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0.14亿元。制定“双碳”补助政策,鼓励整车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根据车辆运行碳减排情况给予一次性减排奖励。对网约、租赁、物流、邮政、环卫等领域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营企业,给予电费补贴或新购纯电动车一次性补助。近两年,共安排1000万元投入光伏产业,用于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
下一步,芜湖财政将继续统筹整合各部门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修复性质的资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体化提升和绿色经济发展为目标,统筹分配补偿资金。同时继续探索建立环保社会化、市场化融资机制。拓展长江保护修复工作融资渠道,建立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财政资金与绿色金融互相补充、EOD项目等环保资金项目多元化共同发展的绿色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陈洁 张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