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我省PM2.5年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等多项指标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6年超90%,美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环境空气方面,全省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或以上标准。其中,全省PM2.5浓度34.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PM10浓度55.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O3浓度1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4%;NO2浓度2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8%;SO2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同比持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83.8%,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
2026年3月,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正式落地实施。立足新标准,我省将启动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生产线、2500吨/日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淘汰。实施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各市先行启动2个以上集群整治。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2026年完成钢铁行业改造,2027年完成水泥熟料、焦化企业全流程改造。
同时,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到期即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700万千瓦以上。组织开展夏季VOCs(挥发性有机物)移动走航、无人机高空巡防,对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精准靶向监管。
酸雨方面,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6.05,同比上升0.24;平均酸雨频率5.9%,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酸雨状况总体改善。
在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提质增效。
地表水环境方面,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国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重点河湖方面,长江干支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支流水质状况均为优。巢湖全湖水质稳定保持Ⅳ类,总磷浓度下降7.8%,东半湖年均水质首次达到Ⅲ类;全湖营养状态指数同比下降1.4,其中东、西半湖分别下降1.0和1.7。监测的44座水库中,26座水质为优,18座水质为良好;28个湖泊中,14个水质为良好,13个为轻度污染,1个为中度污染。
针对巢湖这一重点生态湖泊,持续加强控源减污力度,力争2026年全面消除现有农村黑臭水体,2027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202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科学开展巢湖生态清淤工程,计划2027年完成清淤600万立方米,2029年累计完成清淤1000万立方米。2027年底前新建4座深井控藻平台,进一步提高蓝藻应急处置能力。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持续开展巢湖生态引水,优化半岛、三河、柘皋河等湿地与湖体的水力连通,进一步提升环湖湿地功能。分区建设湖滨湿地,加快推进十五里河河口、巢湖半岛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水生植物恢复工程,逐步提升巢湖自然岸线率。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设区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86.1%,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6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5.6分贝,均总体保持在“好”水平。
在生态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4.19,同比上升0.44,生态质量保持“二类”。其中,池州、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宣城、安庆、六安、滁州、马鞍山、铜陵、合肥、芜湖、淮南、蚌埠10市为“二类”,阜阳、淮北、亳州、宿州4市为“三类”。各设区市生态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在辐射环境方面,全省大气辐射环境水平、地表水及饮用水总放射性水平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正常范围。在合肥市先行开展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本报记者 赵雪莉 张新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