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覆盖创新医药研发、准入、使用、支付全生命周期的系统性支持政策,打通从“实验室”到“病床边”的堵点难点,近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印发了《安徽省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畅通机制,为新药准入破除障碍
《若干措施》共分为五个部分20条具体措施,构建了覆盖创新医药“研发—准入—使用—支付”全周期的支持体系。
在准入环节,政策着力畅通渠道,让新药“进得快”。安徽省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及时将目录内药品纳入支付范围,明确医保谈判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不超过20%。同时,开通创新药挂网“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实行直接挂网。支持医疗机构随时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鼓励将商保创新药纳入“安徽惠民保”等保障范围,努力做到目录执行快、挂网准入快、项目审批快、商保衔接快。目前已有5种商保创新药目录品种纳入理赔范围。
在使用环节,政策着力破除进院障碍,确保患者“用得上”。医保谈判药、商保创新药入院不受医院药品总品种数、“一品两规”等限制,其使用不纳入药占比、次均费用等考核范围。对临床急需但暂未纳入常规目录的创新药,医疗机构可通过临时采购通道快速响应。此外,医保结算处方医师范围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双通道”购药直接结算也将逐步开通,确保患者有药可用、有处可报。
多元支付,为费用结算减轻负担
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若干措施》鼓励发挥商保补充作用,优化医保支付机制。
在支付机制创新方面,安徽在全国较早建立并不断完善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将582种国家谈判与竞价药品纳入保障,实现县域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同时,在按病组/病种分值付费中健全“特例单议”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新技术。
与此同时,安徽在全国率先开展医保结算模式改革“三个试点”:实现医保与医院即时结算,提前拨付资金缓解医院垫资压力;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加速企业回款;启动医保与“安徽惠民保”同步结算,实现商保快速理赔。对积极配备创新药的医院,还将适当提高医保“预付金”额度,进一步优化资金循环,赋能产业链各方。
此外,省医保局积极对接国家立项指南,规范新增了“免陪照护”“磁共振灌注成像”“异种器官移植”等18个创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对26个涉及新技术或改良的临床操作设立了收费接口,为创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提供了价格路径和合理补偿。
数智驱动,前期改革成效显著
在研发端,为突出数智赋能,为研发“指方向”,《若干措施》指出,在坚守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数据协同,推动医保数据赋能研发。统筹建设功能协同的医保数据服务平台,探索为创新医药研发提供信息查询等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鼓励利用临床数据开展真实世界研究,发挥国家医保可信评价点功能,为创新药械的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已先行推进多项创新医药保障改革。累计594个药械通过挂网绿色通道申报,500个成功挂网;582种国谈药纳入“双通道”保障,2025年惠及737万人次,医保报销40.54亿元。全国率先实施医保与医院、企业、商保“三个直接结算”试点,新增18个创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新政落地筑牢基础。
下一步,安徽将强化部门协同、细化操作流程、动态监测评估,推动政策红利直达企业、惠及群众,以医保力量激活医药创新动能,助力健康安徽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