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尊重和支持。近年来,安徽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7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
政策筑基 构建保障体系
“以前我们跑网约车,总担心遇到纠纷没处说理。现在有了专门的权益保障规定,心里踏实多了!”《规定》出台后,合肥的网约车司机李师傅很认真地看了几遍后由衷地感慨道。
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而配套保障一度难以同步。安徽敏锐捕捉这一痛点,率先破题。《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范围、劳动权益内容、政府职责、企业责任作出规范,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以保障,同时对企业责任的规定做到于法有据、切实可行。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复杂、权益保障薄弱等问题,我省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并分行业制定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群体的专项保障文件,形成“1+N”政策体系。
《规定》明确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听取企业和劳动者意见,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这些文件如一张张细密的网,兜牢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制度的温暖。
协同发力 创新监管模式
“过去平台企业‘各自为政’,现在多部门联合出手,管理更规范了!”阜阳市网约车司机陈师傅对近年来的变化深有体会。今年2月18日,由阜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修订的《阜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该细则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运价标准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运营成本和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陈师傅因此受益,现在每月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权益保障非一家之责。安徽创新监管模式,打破壁垒,形成合力。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方面,安徽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协作制度以及与平台企业、合作企业直接联系机制,制定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召开行政指导会,每年联合检查和约谈一定数量平台企业,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某外卖平台因算法设置不合理导致配送时间过短,引发骑手普遍不满。人社部门迅速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管理等部门进行约谈,最终促成平台优化算法、延长合理配送时间。这种跨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的模式,让监管精准直达病灶,投诉量大幅下降。
创新机制 畅通维权渠道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常被戏称为“没有老板的自由人”,然而缺乏稳定保障的“自由”背后往往暗藏风险。
“以前只能回老家缴社保,现在在合肥就能选档参保,方便多了!”来自滁州的外卖骑手小刘通过相关平台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感慨于流程的简化。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参保意愿低等问题,安徽结合社保“数据找人计划”,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省内自主选择参保地和缴费档次参保,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近1.23万户用人单位、超43万名劳动者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
同时,在畅通新业态维权渠道方面,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举报。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138家,为劳动者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从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到部门协同的“联合发力”,从社保覆盖的“精准扩面”到维权渠道的“畅通无阻”,安徽不断创新举措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共享发展成果,在江淮大地上实现‘劳动有尊严、权益有保障’的美好愿景。”省人社厅副厅长程光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