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5月13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实施意见》作出相关解读,并提出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的目标。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有高新区20家,其中国家高新区6家、省级高新区14家,已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全覆盖16个地市。
我省将创新管理体制,支持高新区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强化科技创新职能,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管委会+公司”发展模式。同时,推进运营创新,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赋予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权限。并促进整合优化,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开发园区。
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如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数据显示,2020年,安徽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959家、同比增长23.7%。
如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也是《实施意见》重点聚焦之处,根据规定,我省将依托高新区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并且,引导高新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健全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创新能力。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
如何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移落地?
为了让更多科技成果转移落地在高新区内,《实施意见》着墨众多,明确提出支持境内外科技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办公司或与高新区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支持高新区内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鼓励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投向高新区内初创型科技企业。
同时,要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在高新区建设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支持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争创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高新区各类创新主体围绕优势产业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