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起,金寨县将低保、特困、孤儿和临时救助审批确认权全面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坚持做到放管结合,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审批权限放得下管得住,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提质增效。
抓住一个关键,压实监管责任
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县、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乡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把“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畅通两个渠道,着力监测预警
畅通部门信息比对预警渠道。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完成社会救助综合平台优化升级,建立民政、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住建、人社等部门社会救助信息库,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时数据比对,对因病、因残需救助对象和稳定就业、财产变动等需退出保障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实时预警。2021年以来,共比对58517户202737人,生成预警信息41745户98794人,经核实符合条件纳入社会救助2831人,不符合条件取消保障6448人。
畅通社区网格主动发现渠道。优化村民组设置,将24个乡镇4383个村民组撤并成2525个,按照政治+能力要求(有威信、有能力、会骑车、会用智能手机),选优配强村民组长。以村民组为单位划分治理网格,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中推选网格长,每名网格长联系10-20户村民,形成“党建+社会救助”基层组织网络,将主动发现需救助对象、入户核实预警信息、特殊群体探视走访等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突出重点,规范动态管理
突出能力建设。成立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将现有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民政科员、村民政专干、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公益组织统一纳入管理使用,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全县232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成立“扶危济困”互助社,通过政府补贴一点、村集体出一点和社会募捐一点筹集互助资金,对突发变故困难家庭及时给予上门现金救助,同步做好临时救助跟进和低保、特困、医疗、教育、住房等部门专项救助转介服务,推进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向村(社区)延伸,把工作做在群众开口之前。2021年以来,全县互助社共募集资金1135.7万元,吸纳社会资金406.3万元。救助2409人次170.8万元,跟进临时救助289人,纳入低保231人、特困供养15人。
突出制度建设。建立乡镇、村民政工作月例会制度,按月汇总社会救助动态管理信息,常态化开展基层业务培训。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细化线上监测和督查复核量化指标,指导乡镇规范救助审批。
突出优化流程。实施社会救助家庭信息比对环节前置,在救助申请受理环节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在入户调查环节同步开展民主评议,压缩审批环节,通过“两同步一压缩”,社会救助审批时限由最快49天压缩至最短20天。民主评议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为“以居民小组为主体座谈”,实事求是增强民主评议监督作用。
强化四项措施,落实常态监管
强化政策执行的透明性。多形式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让城乡居民全面了解申报条件、范围标准、申报程序等,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智慧社区平台“随手拍”“微心愿”方式,及时收集群众诉求。借助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务村务公示栏、民政微信公众号,做好社会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信息核查的严肃性。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新增社会救助对象坚持“凡进必核”,在册保障对象严格“定期复核”,做好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入户核实的有机结合,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2021年以来,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累计新增2498人,取消6119人。
强化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逐月分乡镇印发社会救助工作提示函,定期通报低保覆盖率、动态管理调整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等线上监测指标,重点对因病因残单人保、整户无劳动力、青壮年兜底保障对象等存在“漏保”“错保”“保障不精准”疑点信息,反馈乡镇入户核实。2021年以来,累计向乡镇推送疑点信息1900条,经核查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548人,发现“漏保”及时纳入保障39人。
强化督导检查的精准性。综合考虑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和工作绩效情况,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分类督导管理,一类乡镇按季度定期督导,二类乡镇适当加大专项督导频次,三类乡镇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对指标异常、工作推进不力和信访调处不及时的乡镇开展随机督导。通过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领域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