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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动武”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2026-04-13 16:18:14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钱云峰   责任编辑:王家言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办理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件。男子黄某在与朋友聚餐醉酒后,先是殴打同行的俞某,随后在被传唤至派出所过程中,又挥拳打向民警面部。最终,黄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4月9日晚,黄某邀请俞某等好友聚餐。席间黄某大量饮酒,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后无故对俞某进行殴打,好友一行劝黄某并表示将黄某送回其家中,黄某依旧不依不饶,俞某报警。接到报警后,繁昌分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然而,在派出所内,黄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突然挥拳殴打一名民警的面部。民警始终保持克制,迅速将其控制。事后,黄某表示自己当时喝“断片”了,对殴打他人的行为“不记得了”。

经调查,俞某表示和黄某系多年好友,不追究黄某殴打自己的责任,但黄某在派出所内殴打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繁昌警方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饮酒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醉酒状态下实施违法行为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暴力抗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钱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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