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看似随手一抛的外卖垃圾,实则暗藏致命风险,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1月17日,南陵县公安局和顺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某小区有人高空抛掷外卖垃圾,民警迅速介入调查,精准锁定并查获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并依法对其罚款200元行政处罚,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当日上午9时许,和顺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其在小区内散步时,一袋外卖垃圾从高层突然坠落,落在其身旁不足一米处,袋内残留食物残渣,塑料瓶及餐盒散落一地,险些将其砸伤。“当时吓得我浑身冒冷汗,这要是砸在头上,后果不堪设想!”居民在电话中仍心有余悸。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坠落的外卖垃圾中留有一张残缺的餐饮订单小票,虽部分信息模糊,但仍可辨认出商家名称及部分联系方式。为尽快锁定抛物者,民警兵分两路推进调查:一路前往订单所示餐饮商家,调取当日后台订单记录,排查对应收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另一路调取小区公共视频,追踪垃圾坠落轨迹,缩小排查范围。
通过商家订单信息比对及视频轨迹研判,民警很快锁定该小区12楼住户汪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前往汪某某家中进行核查,面对民警出示的证据,汪某某起初试图掩饰,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高空抛掷外卖垃圾的违法行为。据汪某某交代,其当晚食用外卖后,为图省事,未下楼投放垃圾,因心存“不会砸到人”的侥幸心理,随手将装有餐余垃圾的袋子从阳台抛出。
民警当场对汪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其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民警强调,即便未造成人员伤亡,高空抛物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看似轻便的外卖餐盒,从高空坠落时因重力加速度加持,也足以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致命威胁。
目前,违法行为人汪某某因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200元处罚。“高空抛物不仅是道德陋习,更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南陵县局始终将群众安全放在首位,对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尚年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