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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天降之祸”要下重手
2022-09-07 11:40:21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许成宽   责任编辑:李舒欣

  高空抛物已成城市顽疾,屡屡发生,轻则导致车辆等财产受损,重则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甚至伤人性命。高空抛物,是悬在群众头顶上的定时炸弹,行走在高楼间,往往招致飞来横祸。

  杜绝高空抛物,守护头顶上的安全,要下重手整治。

  在执法层面,对高空抛物不可姑息,要严格执行到位。高空抛物已于去年3月1日正式入刑,从立法层面进一步确立有关罪责,进一步释放法律的严惩信号。现实中,对于高空抛物未造成财物、人员损伤的,人们往往是予以忽视。不客气的说,这是姑息养奸,行为人未受到人们谴责,未受到法律的惩治,很容易滋生侥幸心理,次数多了,会形成习惯行为,遗祸无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人员、财产损害的,只要实施了该行为,也要根据相关法律给予惩处,最轻也要予以训诫,让其有负罪感,使其不得再有“下一次”。

  其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科学角度给出量化的数据,让大家知晓高空落物的杀伤力,产生敬畏感。比如,从18楼抛下铁钉,可插入人的颅骨;从25楼抛下西瓜皮,击中头部可致人死亡……这样的比拟,会让人心生恐怖而自觉杜绝高空抛物的行为。从公民道德教育角度,引导人们养成文明素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人的道德素质提高了,行为文明成为人人遵守的美德,高空抛物的事件还会发生吗?

  欣喜的是,当前,安徽各地纷纷向高空抛物行为“亮剑”,多人因高空抛物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在民事判决中,一些物业公司也被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相信这样的执法力度,一定会让高空抛物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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