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主流经济门户
投稿地址:ahjjb2006@163.com
标题 作者
网站首页 > 省内 > 正文
从“美丽风景”到“美丽经济”
安徽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十四五”答卷
2025-12-11 17:57:18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记者 鲍炜强   责任编辑:王家言

12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安徽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回望“十四五”,安徽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创新活力与旅游内生动力双双迸发,走出了一条文旅深度融合、全域协同共进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文旅融合,从“单点突破”到“全域联动”

曾经的安徽旅游,黄山、西递、宏村等标志性景点是主角。而“十四五”以来,一幅“全域皆景、处处可游”的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头雁”,安徽推动传统观光游向现代休闲度假康养游升级。今年1-10月,示范区国内游客花费达4473亿元,占全省一半以上,成为强劲增长极。与此同时,合肥都市科创文化休闲游、大别山红绿交融文化游、淮河(安徽段)文化旅游大环线等区域品牌协同并进,形成了“一区三圈四带”的格局。

融合的深度,决定了发展的高度。安徽注重以文化赋能旅游,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古迹、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文物游”“考古游”“博物馆游”持续火热;徽州鱼灯从古巷游入大众视野,成为现象级文化IP;《徽秀》《大别山传奇》等旅游演艺,让山水舞台演绎动人传奇。今年1-10月,全省共举办营业性演出3.38万余场次,观众274万人次,带动消费约85.7亿元,文化为旅游注入了灵魂,旅游让文化走向远方。

产业聚链,从“星星点点”到“群星璀璨”

文旅产业不仅是“诗和远方”,更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十四五”以来,安徽将文旅产业纳入全省十大新兴产业进行培育,文旅经济迈上新台阶。

聚焦休闲度假、文化创意、文旅装备制造、智慧文旅四大产业链,安徽形成了紫云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产业集群。我省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达到4.26%(2023年)、5.2%(2024年),文旅经济支柱地位日益巩固。市场主体活力迸发,截至2024年底,全省文旅行业登记市场主体达154.5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净增12.32万户。

文旅消费提质升级,为产业注入强劲动能。今年1-10月,全省落地文旅项目1912个,总投资超2700亿元。在消费端,创新推出的“安徽文旅合伙人”模式,链接金融、科技、汽车等行业头部企业。“超级皖”美食争霸赛全网曝光量突破125亿次,拉动消费超9亿元。全省国内旅游花费由2020年的4222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9433亿元,今年预计突破万亿元。

文化传承,从“历史记忆”到“时代华章”

高质量发展,既需要经济数据的攀升,更需要文化底蕴的滋养和人民精神的丰盈。“十四五”期间,安徽交出了一份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发展的出色答卷。

凌家滩遗址入选“百年百大考古发现”,被认定为中华文明“古国时代”第一阶段标志性遗址,武王墩一号与明中都、磨盘山遗址等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7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6家国家红色基因库建设单位,体现着安徽对文化遗产的珍视。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与发展。黄梅戏《太阳山上》荣获“文华表演奖”,电视剧《觉醒年代》《县委大院》揽获国家级奖项大奖,一批体现“徽风皖韵”的精品力作,从安徽走向全国,凝聚起时代的奋进力量。

文化服务最终要惠及于民。全省1922个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年均服务超1亿人次;建成城乡新型文化空间1200余个,“小而美”的文化驿站点亮日常生活;“送戏进万村”连续开展11年,让偏远乡村的群众每年至少能看到一场高质量演出。覆盖城乡的应急广播体系、触手可及的“安徽公共文化云”,让优质文化资源如潺潺流水,直达基层,浸润人心。

开放合作,从“皖美山水”到“世界窗口”

开放的程度,决定了发展的边界。安徽文旅以更加自信的姿态,拥抱长三角,走向全世界。

长三角文旅一体化走深走实。安徽推动文旅产业全链条融入长三角市场,牵头打造长三角“七名”等国际精品线路。2024年,沪苏浙来皖游客达1.03亿人次,占省外游客总量的56.3%,“高铁+旅游”荣获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践“十佳”创新案例。

在国际舞台,安徽文旅的声音愈加响亮。“美好安徽与世界对话”“欢乐春节”“茶和天下”等品牌活动,走进“一带一路”沿线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今年1-10月,全省接待入境游客人次和国际旅游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文明互鉴、民心相通的桥梁愈发稳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热词搜索:安徽 文旅 高质量 发展 十四五 答卷

上一篇:合肥优质营商环境激活经营主体发展动能
下一篇:省属企业资产总额跃升至5万亿元台阶

最新资讯
本月排行
“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自媒体’ 发布不实信息”专项行动举报专区 “涉企侵权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