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阜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亚丽介绍了《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情况,阜阳市消防救援局(支队)一级督导员范永利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陈亚丽介绍,《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7月10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22条,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管理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和安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
关于火灾预防。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按照规定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明确了禁止住宿的建筑物和场所范围。加强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车停放和集中充电安全管理。
关于火灾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可能影响消防救援机构灭火救援情形的,要求有关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明确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及程序。
关于法律责任。针对擅自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妨碍安全疏散或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作为《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部门,范永利介绍了市消防救援局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规定》贯彻实施。
范永利介绍,将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近期将印发专项宣贯方案,进一步强化消防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各地各部门通过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宣传视频、发布公益广告、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上门走访、摆摊设点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解答群众在生活上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方面的疑难问题。帮助市民逐步了解、熟悉《规定》内容,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规范执法监管工作。聚焦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规定》专题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核心条款,确保执法人员透彻理解法规精神,熟练掌握执法程序,真正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优化执法全流程,细化执法流程和操作规范,简化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让执法既合规又高效便民。同时,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并重,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让执法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加强各方协同治理。将以依法监管为准则,督促政府各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通过指导本级相关部门、推动下级政府抓实消防工作,协调破解消防安全重大难题。组织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与乡镇(街道)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强化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的联动配合,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法律权威,凝聚起共同执行《规定》的合力。(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