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数年的精心编制与严格审查,《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月2日正式获安徽省政府批复。这一规划不仅为蚌埠市未来十五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心城市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汪云东总规划师介绍,蚌埠市于2019年9月启动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建工作专班,并聘请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国图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团队,确保规划编制的高质高效。其中,“三区三线”划定阶段历经“三上三下”,于2022年9月28日划定成果顺利通过部、省审查,正式成为建设项目组卷报批的依据
此次规划的范围覆盖了蚌埠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涵盖了蚌埠市所辖的市辖区和三县,总面积达到5950.75平方千米。而中心城区则北至宁洛高速、西至京台高速,东、南至市域行政边界,总面积为415.78平方千米。
规划明确了蚌埠市的城市性质及目标定位,即打造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园林城市、皖北新型城镇集聚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以及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同时,蚌埠市还将致力于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城市与和美乡村建设,确保到203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值得一提的是,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蚌埠市还严格落实了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划定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等关键指标。具体来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721.07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47.44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2.6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不高于389.18平方千米。
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蚌埠市还完善了规划审批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并建立健全了“编”“审”分离机制。同时,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蚌埠市还将编制《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实施规划》,并不断完善规划配套政策,确保每一项规划内容都能落到实处。
随着《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正式获批,蚌埠市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下一步,蚌埠市将以此为蓝图,全面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成为淮河生态经济带和皖北地区的中心城市,为区域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李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