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14日下午,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深化林长制改革、建立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起,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重大实践探索。在各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林长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升为中央决策,并在全国推行。

据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介绍,2017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蚌埠市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积极打造生态蚌埠、美丽蚌埠,林长制改革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为了进一步完善蚌埠市涉林资源保护工作,市林长办会同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协作机制的意见》。
“五长五联”协作机制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五长五联”协作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履行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通过建立 “五长五联”协作机制,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做到快查快办,有效衔接涉林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各环节,增强涉林执法和司法的刚性和质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督严格、执法有力的工作机制,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第二部分是工作职责。明确了市级林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在“五长五联”体系中的共同职责及具体职责。其中共同职责为履行领导、组织、协调区域内的森林、林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公共绿地等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保护发展和执法监督责任。“五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了各自在“五长五联”协作机制中承担的具体职责。其中,市级林长承担林长制工作的督导、调度、协调、监察等职责;法院院长依法审理林业资源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高效利用;检察院检察长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工作,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发挥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林业监管和保护职责;公安局局长负责与林长责任体系相衔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一林一警”制度;林业局局长负责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加强涉林资源保护,配合公检法部门办理案件并提供林业技术支撑。 “五长”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涉林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是协作机制。根据林业资源保护工作需要,结合林业和公、检、法等部门工作实际,建立“联席召开会商会议、联动办理涉林案件、联合组织督查巡查、联保林业资源安全、联防职务违法犯罪”五项工作机制。每一项工作机制,都明确了具体的工作举措,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有效运行,实现林业资源保护闭环管理。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落实经费保障等三方面做好“五长五联”工作机制的保障。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3月中旬,市林长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联合召开了“五长五联”协作机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协作机制的意见》,决定由五家单位于3月18日联合印发,正式实行。(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李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