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3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55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在职业技能培训的体制、模式上闯出新路,在技工培训的数量、质量上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少华介绍,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了实施方案,将国家下达我省的60万人次年度培训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各地。7月下旬,会同省财政厅按国家部委有关规定,已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归集24.5亿元,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并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
据介绍,与现行培训政策相比,本次实施方案有政策创新与突破。
首先是培训覆盖范围扩大。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六类群体可以获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可予以免除。
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也纳入本次补贴性培训范围。
其次是增加政策有效供给。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次数从1次增加到最多3次。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将获得激发,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
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同时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
同时,强化技工院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提升训练基地,实训设施设备向参与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全面开放。
第三是推进培训“放管服”。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用工单位培训需求收集制度,大规模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项目)不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后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扩大到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减少职业技能培训纸质申报材料,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和电子签章,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审核。
为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我省还将强化监管力度。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保、公共信用等信息共享比对,确保全省所有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技能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等信用监管,完善技能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加强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推动第三方线上线下对培训资金的监管,及时公开培训资金支出情况。(本网记者 路璐 实习生 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