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动者为歙县某医药公司门店从业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年4月,该劳动者在岗位履职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双方均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今年5月,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已逾法定退休年龄的客观情形,依规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劳动者遂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解决前期医疗费用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因医疗费用纠纷与劳动关系解除争议叠加,双方分歧进一步加剧,自行协商无果后申请调解。
这是歙县人社局日常受理的众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该县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超龄用工、灵活用工等新型劳动关系日益增多,劳动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该县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劳动者“急难愁盼”,通过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延伸普法服务触角、强化执法监管效能,在全县范围内织密了立体化劳动保障权益“安全网”。
构建“大调解”格局,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类似本案中超龄用工认定难、工伤申报逾期等复杂问题,歙县人社局深化“人社+法院+司法+工会”多元化解机制,在各乡镇设立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配强调解员队伍。今年以来,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件,结案率达100%,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实施“精准化”普法,提升全员法治素养。针对部分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导致错过工伤认定时效等问题,县人社局变“坐堂问案”为“主动送法”。深入开展“人社政策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超龄人员权益保障、工伤预防与申报流程等内容进行宣传讲解。今年以来,累计举办专题培训班2场次,覆盖企业400余家,有效填补了企业管理盲区,增强了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
推行“前置化”监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县人社局坚持“监察前置、服务先行”,依托“互联网+监察”平台,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动态监测预警。针对餐饮服务、建筑工地等行业使用超龄人员的普遍现象,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超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意外险。今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200家次,责令整改不规范用工行为7起,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在上述案件中,调解员正是依托全县完善的调解网络,准确把握《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法律适用边界,一方面向企业阐明未履行工伤申报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劳动者解释超龄终止劳动关系的政策规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歙县将持续擦亮“温暖人社”服务品牌,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努力让每一位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