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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 获刑四年八个月
2024-09-12 17:25:25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雷霞 孙文博 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陈洁 张传兵   责任编辑:叶静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在地图中查看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78300元。

2019年至2023年10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捏造虚假身份,以承包工程、做生意需要资金且可以支付利息或者分红,以及帮助找工作需要活动经费等虚假理由多次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17.83万元。2023年10月10日,被告人陈某某被被害人扭送至公安机关,到案后,陈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17.8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雷霞 孙文博 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陈洁 张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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