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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两级法院惩治涉毒犯罪力度大
2018-06-28 11:20:47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本网记者 杨军   责任编辑:路璐
      本网讯 近年来,淮北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对涉毒案件采取严审重判、零容忍的执法理念,依法严惩涉毒犯罪分子。自2016年以来,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9件130人,其中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重刑的共49人,占判刑人员比例为36.8%;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7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64人。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厅长赵媛媛说,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随着近年来全国打击毒品犯罪的深入,涉毒案件的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减少;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却呈现增长态势。如2015郝某某、张某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400余克;2016年陈某某、蔡某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9600余克。
      赵媛媛介绍说,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九大突出特点:首先是随着近年来全国打击毒品犯罪的深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减少,涉毒案件的总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查获的毒品数量却呈现增长态势。如2015郝某某、张某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400余克;2016年陈某某、蔡某某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9600余克。二是累犯、再犯、毒品犯罪前科、吸毒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从淮北市两级法院自2016年以来受理的130名毒品犯罪人员中来看,累犯、毒品再犯人员为21人,占犯罪人数的16%。三是共同犯罪比例突出,尤其是市中级法院作为一审受理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常有多达约十人的犯罪团伙。四是毒品交易、藏运手段越发多样化,且更具隐蔽性。以往毒品主要通过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携带运输,现在则采取人毒分离的方式藏运、交易毒品,如将毒品伪装成糖块、奶粉,或夹带于音响、茶叶等货物中予以运输,或双方微信联系好后,将毒品藏匿于某一隐秘之处,出售人通过图片将位置发送给买受人,买受人去取,贩买双方并不见面。五是甲基苯丙胺仍是目前市面上毒品犯罪案件重要的毒品类型,新型毒品犯罪较少。六是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零包贩卖毒品(一般指涉案毒品10克以下的贩毒案件)、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增长迅速,危害不容忽视。
     在谈到淮北市两级法院是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时?赵媛媛回答说,首先是充分认识地区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禁毒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增强毒品案件审判和财产刑执行的责任感。淮北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打击毒品犯罪精神,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增强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把思想认识和工作重点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从严从快惩治毒品犯罪,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我院于2016年审理的陈某某等人贩毒案件,认定冰毒数量9600余克,根据最高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精神,依法判处死刑1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1人,有期徒刑4人,严厉打击了毒贩的嚣张气焰,使得淮北地区贩毒网络元气大伤。
      三是充分加强并完善公检法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加强与公安、检察协调配合,尤其是在管辖和证据的采集等方面我院与公安、检察部门统一协调,并定期通报情况,使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渠道保持通畅,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毒品案件附加财产刑的执行工作中,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财产刑执行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毒品案件财产刑执行落到实处。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作用,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两级法院在开展 “庭审亲历”和“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活动中,选取毒品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校师生、新闻媒体及自愿参加的普通居民群众参与,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营造打击声势;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介方式来宣传毒品的危害。
       在谈到下一阶段该院将如何开展好毒品案件审判工作时,赵媛媛说,今后他们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部署,积极投身禁毒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快审快判,提高审判质量,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猖獗势头。(本网记者 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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