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2日,记者从滁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5月1日起,《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施行。

滁州市工信局副局长王昌龙表示,《滁州市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的正式出台,为滁州市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作为主管光伏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滁州市工信局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推动滁州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打造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第一城。
聚焦产业体系建设,全方位增强产业竞争力
持续完善产业链条。全方位宣传滁州市在光伏产业方面的资源、区位和产业等优势。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梳理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建立常态化招商机制。充分发挥光伏产业链条相对完整特点和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聚焦缺失环节,开展精准招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协同推进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储能产业与光伏产业协同发展。开展产业集群发展监测,及时掌握产业集群发展动态,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支持光伏企业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评价工作,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和绿色化改造提升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动建立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助力光伏产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聚焦产业创新发展,全面提升产业核心技术
鼓励企业创新合作。引导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的协同研发合作。搭建创新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创新资源共享,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展。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光伏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修订。
推动研发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技术人才,提升研发平台的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制造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深度融合,鼓励光伏企业加快设备更新,促进智能化生产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聚焦场景推广应用,不断扩大产业市场
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发改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求,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发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拓宽光伏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绿色电力交易。推动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进入电力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企业取得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鼓励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优先使用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引导其他用户使用绿色电力资源,促进绿色电力消费。
拓展光伏应用领域。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推动光伏在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和示范应用。如:在工业领域,鼓励企业建设厂房屋顶光伏电站,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在建筑领域,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光伏设施。
聚焦多方沟通协作,不断凝聚发展合力
加强部门间协作。强化与发改、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研等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光伏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跨部门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定期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条例》及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条例》实施的监督和反馈。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光伏行业协会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内部管理。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各类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
《条例》的实施是一个持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王昌龙最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滁州市工信局将密切关注《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滁州市光伏产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