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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安徽这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01-21 11:32:20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路璐   责任编辑:路璐
  1月19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5类食品4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芜湖、宣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锐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瓜子,大肠菌群、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淘古味电子商务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芜湖川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味美酿造厂生产的镇酿陈醋(A型)、A型陈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安徽辣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湖第二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加热处理工艺的产品加热不彻底而导致。
  二、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中霉菌的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5CFU/g。
  三、总酸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是反映产品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含量应≥3.50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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