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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己”“小己”,一个都不能少
2026-02-28 09:57:00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郭元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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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己”常被用作第一人称的代称,是“自己”的拟人化、亲切化表达。

“小己”常指代‌年幼的、未长大的、需要被保护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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