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加强党的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这就需要下足功夫,精雕细刻“能下”的“三个标尺”。
以“能下”情形为“准绳”,刻好调整的“米线尺”。《规定》的第五条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及时予以调整的15种情形。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偏差等15种“负面”情形,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沉疴宿疾”,也为“能下”提供了根本遵循。首先,要把思想政治建设刻在“能下”“米线尺”的开端,以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作为重要参考,综合考虑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是否“走样”、理想信念是否“迷失”、人民立场是否“牢固”等情形。其次,要紧紧围绕干部责任感、组织观念、领导能力、作风建设、考核结果等关键情形进一步完善“刻度”。
以“能下”程序为“规则”,刻好执行的“分米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不仅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也对调整程序进行了要求,是落实落细“能下”要求的全过程“规则。要做足做好掌握现实表现的“前提规则”,对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民主评议、信访举报、个人事项等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全面、精准、多渠道地建立干部“信息库”;要做早做快苗头倾向的“提醒规则”,“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对“小毛病”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诫勉,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细做实调整程序的“主要规则”,严格按照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的各项规定,刻好精准执行、精细操作的“分米尺”。
以“能下”规定为“对照”,刻好个人的“厘米尺”。“自知者英,自胜者雄”。中国共产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律的关键在于坚持自我革命,而干部要挣脱“向下”拉力的关键在于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干部要以《规定》为“明镜”,重视自身“清”的形象、“民”的情怀、“公”的权力;警醒自己要知敬畏、存戒惧、正规矩、守底线;反省自我与好干部标准的差距,剖析原因,总结提升;勉励自己要担当、作为、进取、务实、守信,强化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意识,刻细刻深刻准刻好人生的“厘米尺”。(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