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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高莉:富裕路上不让残疾人掉队
2022-03-08 17:36:10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朱卫东   责任编辑:牛海
   本网讯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是最困难的社会群体,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最薄弱环节。为促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稳步增收,全国各地开展了多种实践。浙江省作为全国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近年试点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项目,以“飞地抱团”、农村“三权+”贷款投资等形式,通过土地、房产等要素的使用权、收益权投资增加残疾人家庭要素收入,拓宽残疾人增收渠道,取得较大成效。”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高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共同富裕路上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高莉代表作为安徽省残联的负责人,一直关心关爱残疾人,每年全国两会都带来关于有关建议,呼吁全社会都要关爱残疾人,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她看到浙江省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成绩后,激动不已,主动和浙江省残联负责人联系,向他们学习取经,撰写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建议》。
 
  高莉代表介绍,2021年,中国残联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系列举措,支持浙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全国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积累实践经验、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省重要创新做法有:一是探索创新模式,促进残疾人资产增收。聚焦农村残疾人基础差、能力弱、资源少的瓶颈问题,创新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模式,通过政府组织的稳定收益项目,拓宽增收渠道,破解增收难题。二是开辟融资渠道,提升残疾人财产收益。按照集体出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帮一点、结对扶一点、党员干部募一点、慈善捐一点、家庭掏一点、政府补一点等“八个一点”的方式,筹措残疾人入股资金,有效缓解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投资资金短缺问题。同时,残疾人资产抵(质)押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慈善资金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分别承担。三是坚持政府兜底,杜绝残疾人返贫风险。将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定位为保障型增收项目,按照政府兜底的原则,对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项目实施全流程管控。选取稳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作为单项投资渠道,防止乱投资现象发生,一旦项目失败由政府承担损失。建立统一的资金流向、抵(质)押模式以及利率标准,大部分利息由政府补贴。如浙江省海宁市抵(质)押贷款利息按照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承担10%,市、镇(街道)财政和市慈善资金各承担30%执行,实实在在将收益落实到残疾人手中。
  借鉴浙江经验,高莉代表提出建议,从国家层面,由农业农村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开展对浙江等地实践的调研和总结,适时制定出台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增收致富。
  首先,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出台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农村困难残疾人参加资源性资产增收项目的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工作。
  其次,加强资金支持。各类银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贷款机制,提升贷款额度,降低利率,延长授信实现,简化办理程序。
  同时,减免企业税收。税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实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项目的企业,按其为残疾人获得的利益减免相关税收。
  此外,形成社会合力。鼓励各类央企推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资产增收项目,开拓残疾人增收渠道。以此为引领,在政府全面兜底管控的基础上,鼓励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共同富裕。(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朱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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