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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蚌埠法院在行动
2019-04-16 15:27:24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本网记者 李世龙   责任编辑:李冬姐

 
  本网讯 黑恶势力犯罪是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民群众对此咬牙切齿、恨之入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及最高法院、省高院部署和要求,蚌埠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阶段性战果。4月16日上午9时许,蚌埠中级人民法院于三楼审判法庭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安徽经济报记者来到现场进行相关采访。
   
  蚌埠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扫黑除恶办主任唐传佳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018年以来,蚌埠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了蚌埠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向全面纵深开展。蚌埠中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构建设和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方案,严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序的全面向纵深发展。
 
  2018年以来,蚌埠市法院受理恶势力有组织犯罪案件(15)件(101)人,其中(14)件指控为犯罪集团案件(99人), ( 1 )件指控为犯罪团伙( 2人 );一审开庭( 14 )件,一审宣判( 11 )件( 71 )人,( 69 )名被告人被判处监禁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9 )人,对(34  )名被告人并处罚金,罚金累计(243.1)万元。市中院二审受理黑恶上诉案件( 10)件(70)人,审结( 7 )件55人,生效判决(7)件(55)人,其中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5 )件( 43 )人(另(2)件( 12 )人为非法采矿普通犯罪),(3)件正在抓紧审理中。(一审平均审理天数( 91.82 )天,除去侯龙云24被告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开庭,平均审理天数(79.3)天;二审平均审理天数(15.7)天;生效判决7件,平均审理天数( 15.7 )天)。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受理黑恶案件中,生效9件77人。
 
  随后,蚌埠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刘青公布典型案例,马连、马磊磊等2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告人先后实施违法犯罪18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合同诈骗、行贿、妨害作证、窝藏10个罪名。根据裁判结果,主犯马连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合同诈骗罪、妨害作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罚金人民币205万元;马磊磊等20名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

  最后,蚌埠市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刘青表示,蚌埠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和省高院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查不足抓整改,狠抓制度机制落实。(本网记者 李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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