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丰乐镇坚持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聚焦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在群众中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律人才保障,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格选拔任用。以村居为单位,在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教师等村民中,经个人自荐申请或村居“两委”推荐、司法所初审、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成为“法律明白人”培养人选,并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目前丰乐镇各村居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提升业务技能。不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部门围绕治安管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等进行培训,加大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定期组织工作经验交流,提高法律服务、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动态考核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年度考核,规范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考核评价其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情况。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有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动态调整、充实、增补,不断优化队伍知识、年龄、文化结构。
下一步,肥西县丰乐镇将着力构建以司法所为主体、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推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王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