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倡导乡风文明,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近日,肥西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以及邀请省市基层政权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各乡镇(园区)报送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评审。
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肥西县“五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标准,从27个参评村(居)中评选出了14个村(居)入围。评选会上,14个入围村(居)通过PPT或视频形式展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情况和成效。评选小组重点针对村规民约内容是否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对上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案例认真审阅。通过评选小组全面细致的审定,最终评选出7个“五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6个创优奖。
肥西县民政局负责人王昊指出,本次活动总结、提升和提炼了基层自治经验,并在本次分享中得到升华。活动中涌现了一批先进村(居),营造出文明和谐的生活氛围,展示了各村(居)优秀的历史文化、出色的治理成果。活动凝聚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重要共识,擎画出未来村(居)发展的美好蓝图。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推进村(居)民自治、维护村(社区)稳定、助推村(社区)发展,加强了基层政权自治,为建设文明乡风提供了保障,从而形成了“我制定、我承诺、我遵守”良好局面,真正“约”出时代新风。(束从兵 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