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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考三大专项实施办法公布
2020-05-22 14:34:42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陈婉婉   责任编辑:路璐
       记者5月21日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高招中面向我省农村贫困地区实施的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公布。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而设立。具体招生计划将于7月中旬统一在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上公布。报考三大专项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与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志愿设置及填报时间另文公布。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有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及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也须具有当地户籍。且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方可报考。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5月25日前,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6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方能录取。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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