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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跨境电商货物有望享免税优惠
2018-11-22 15:23:27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冬姐
  随着网购越来越红火,市民对于海外商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做大做强,今后合肥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符合相关条件的,将试行免税政策。11月21日,记者从安徽税务部门获悉,为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发展推出一组新政,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鼓励旅游定点商店成为退税商店
 
  今年以来,合肥充分发挥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载体优势,统筹推进大通关、大通道、大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效,为全省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发挥了“排头兵”作用。
 
  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安徽省税务局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取得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规定凭证的,实行退(免)税政策;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出口报关单及其他合法有效凭证的,实行免税政策。对合肥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符合相关条件的,试行免税政策。
 
  同时,发挥离境退税作用。加强与商务、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力度,鼓励旅游定点商店备案成为退税商店,促进旅游贸易发展。
 
  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限期办结
 
  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对于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结退税手续。一类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创造条件力争将退税办结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除特殊情形外,出口退税当期申报办结率应达到90%以上。
 
  扩大外贸企业核准权限下放试点。在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情况开展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外贸企业户数较多、退税额较大、离市区较远且交通不便的县(区、市)税务局,报经省局同意后,纳入外贸企业核准权限下放试点范围。
 
  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对已取消报送的《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不得要求企业再提供。对出口退(免)税备案、放弃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声明等即办事项,以及安徽省规定的非即办事项,应实行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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