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芜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印发并于12月10日起施行的《芜湖市市区桥下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芜湖市区桥梁数量持续增加,桥下空间不断拓展。但部分区域存在空间闲置、无序占用、环境脏乱等问题,影响市容且存在安全隐患。与此同时,市民对拓展公共活动场地、增设停车设施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的呼声日益高涨。原有的《暂行规定》已难以适应新需求。为此,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该《办法》,以构建权责清晰、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
该《办法》共四章十六条,明确了桥下空间“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利用、规范管理”的总体框架,厘清了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强调使用单位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每处空间“有人管”。
适用范围涵盖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的城市道路桥梁、过境公路桥梁、轨道交通桥梁及铁路桥梁的桥下陆域空间。使用遵循“安全第一、规范使用”等原则,在保障桥梁安全前提下,优先满足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体育健身、文化展示、市政设施配套等公益性需求,并要求新建桥梁桥下利用设施原则上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
《办法》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其中最核心的是推行“一桥一策”差异化利用模式,根据桥梁特点、区域定位、市民需求定制方案,避免“一刀切”。例如,有的桥下可建停车场缓解“停车难”,有的可设篮球场、健身区服务居民,有的则可结合地域文化进行景观美化。
同时,《办法》要求新建桥梁同步规划利用桥下空间,从源头优化布局。在管理上,构建了“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双重责任体系,并通过使用协议制度和“一桥一档”、定期巡查等动态监管机制,形成契约化、全过程的闭环管理,破解以往权责不清、执法乏力的困局。
为确保《办法》科学落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编制了《芜湖市桥下空间利用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导则》作为全市首个专项指导文件,旨在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桥下“工程外观”打造成“社区景观”,把“消极空间”转化为“活力场所”。它通过系统指引,推动空间复合利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并为“一桥一策”提供从评估到运营的全流程技术支撑,确保开发科学、协调。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切实抓好《办法》落实。重点工作包括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能力,真正让桥下空间成为城市功能的“补充极”和民生服务的“延伸点”,助力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张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