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花石乡结合本地特色,积极打造村级亮点,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治理效能日益增长。
健全村级组织。完成6个行政村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村级党组织,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自治组织制度机制,形成“党小组+网格员+小组长”和“一站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村级治理新格局,实现网格化治理机制全覆盖。
规范基层民主。依法依规完成村两委及基层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程序规范、选风良好。遇到重大民生问题、重大决策事项,必定下沉到居民组先行召开沟通会,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沟通协商。近年来,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村级自治能力明显提升。
推进基层法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配备配强专职调解员和村法律顾问,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全乡共建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公共法律服务室6个,配齐“一村一法律顾问”12人,“法律明白人”30余人。
强化协同共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司法部门充分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协同组织、宣传、政法、农业农村、财政等,发挥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李名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