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民生之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关键一招。今年以来,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扣集采改革部署,立足县域实际,在“扩面、提质、增效”上持续深耕,累计完成9个批次药品集采(其中国家集采2批、省级7批),涉及448个品种,以扎实举措推动集采红利深度释放,切实将改革成效转化为群众的健康福祉。
集采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执行。休宁县人社局始终将中选结果的高效实施作为工作核心,严把“报量关”和“签约关”。指导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结合临床需求和历史用量,科学精准填报采购数据,确保需求汇总真实合理。高效组织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完成购销协议签订,明确各方权责,畅通供应渠道,确保中选产品“进得来、供得上、用得好”。通过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全县集采药品采购进度和协议完成率始终保持高位,集采成果切实转化为日常诊疗中的实惠药、放心药。
延伸“基层末梢”,打通惠民服务“畅梗阻”。聚焦基层群众“就近用药”需求,休宁县人社局立足城区及乡镇分布特点,着力打通集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针对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用量小、品种少、采购难等现实痛点,推行“牵头医院代报代采”服务模式,由医共体牵头单位统一为成员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代采集药品,有效破解了基层“想用采不到”的困境。目前,全县慢性病常用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率达100%,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落实“月分析、季通报、即时督办”机制,对采购进度滞后、配送不及时等问题实时预警、精准调度,确保集采优先使用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群众用药可及性显著提升。
在推进集采扩面的同时,休宁县人社局持续强化医药价格综合治理,构建全链条监管新格局。建立常态化价格监测机制,重点跟踪集采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易短缺药品价格波动,做到异常变动早发现、早处置。探索建立与医保信用评价相挂钩的定点零售药店价格监管新机制,通过多轮专项核查与整改“回头看”,推动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总水平平均下降约8%,有效缩小了药店与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药价差距。开展2次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四同药品”价格核查处置工作,强化绩效考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用药的可及性和经济性。
下一步,休宁县人社局将继续以集采为抓手,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在扩大集采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让集采改革红利更加充盈、更可持续地惠及全县人民。(程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