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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水杯刻度虚标涉欺诈 合肥包河法院调解促维权
2026-03-27 13:32:43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方灿 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汤明辉   责任编辑:王家言

如今网络购物愈发便捷,日常用品线上采购已成常态,但商品“缺斤少两”、参数虚标等消费纠纷频发,让不少消费者烦心。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网购水杯容量刻度虚标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商家诚信经营敲响警钟。

2024年9月,合肥市民张某因体检用药需求,急需一款标准750ml容量的水杯,便通过外卖平台在当地某便利店下单,支付35元购得一款标称750ml的水杯。可收到商品后,张某发现水杯实际容量与标注刻度严重不符,经家中专业量具测量,该水杯实际容量仅约650ml,足足少了近100ml。

由于水杯容量直接关系用药剂量精准度,事关用药安全,张某多次与便利店协商售后事宜,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将该便利店诉至包河区人民法院,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厘清责任:该法第二十三条明确,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具备相应质量、性能,以产品说明等方式表明商品质量状况的,需确保实际质量与标注内容一致,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交付与宣传相符的产品。

同时,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本案中,便利店销售的水杯容量与标称严重不符,未履行商品信息真实告知义务,已构成消费欺诈,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秉持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商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指出商品参数的毫厘偏差,本质上是经营诚信的缺失。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便利店负责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当庭向张某支付500元赔偿款,双方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法官在此发出温馨提醒,随着线上消费普及,商品描述与实际不符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消费者、商家、平台及监管部门需各司其职,共筑健康消费环境。消费者购物时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追求低价,购买商品后仔细核对参数、查验质量,遭遇产品“缩水”、货不对板等问题,及时与商家、厂家沟通维权,并妥善保存订单、支付凭证、测量记录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商家作为经营主体,必须严格履行商品关键参数审核义务,杜绝虚假宣传、参数虚标等行为,坚守诚信经营底线。电商平台要建立严格的商家入驻审核与日常监管机制,对违规失信商家采取下架商品、限制入驻等严厉措施。监管部门则需持续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加大对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商家违法违规成本,切实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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