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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法院开审第一例刑事自诉案
2018-09-17 12:24:53   来源:安徽经济网   作者:魏雅琦 杨军   责任编辑:李亚亚
       本报讯9月12日下午三点左右,淮北市人民法院第一例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丁光、丁元(均为化名)两被告分别被拘传到淮北市杜集区某派出所,并接受法官询问。这是淮北市人民法院开始执行的第一例刑事自诉案件。  
       2016年6月,王某跟随被告人丁光在杜集区某社区从事建房工作时,因楼板断裂王某从高处坠落致使伤残。王某起诉至杜集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丁光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2567.03元。因丁光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2017年7月25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依法受理此案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丁光,均拒不到庭。同年9月28日,法院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到庭,但其态度恶劣,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局取强制拘留措施。10月30日,因本案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人认可法院调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5月,执行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丁光承包土地因修路被征收。5月8日,再次对其强制传唤,丁光仍拒绝报告名下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正当执行局准备提取被执行人土地征收款78705元时,发现村委会土地征收款发放名单上无被执行人名字,仅有其兄长丁元的名字,土地征收款也全部由丁元领走。执行局认为丁元和丁光串通一气,无视国家法律和法院的判决裁定,公然协助丁光隐匿转移财产,对抗法院执行,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后来王某作为刑事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强烈要求法院追究两被告刑事责任。淮北市杜集区法院受理该案后,9月12日下午,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地配合下,对该案件被执行人丁某兄弟进行了拘传。目前,该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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