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两调" 分批协商处置 高效化解棘手债务矛盾
2026-11-02 09:14:10 来源:安徽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王家言
近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时,探索“一案两调”的处理方式,高效化解棘手债务矛盾。
今年7月,王伟诉被告张强、李明民间借贷纠纷案立案受理。案件初期推进困难、矛盾僵持难解。被告李明辩称借条上自己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自身不会写字,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另一被告张强因脑出血后遗症瘫痪在床,正在医院康复治疗,其家属则表示借款系二人共同所借,因李明不识字,借条上李明的名字是经其同意后由张强代为书写,债务理应由二人共同承担。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马怀利第一时间联系原告王伟核实案情。王伟陈述,当初张强与李明合伙做生意共同向自己借款3万元,未约定利息;因李明不识字,借条上“李明”的名字由张强代为书写,当时没有补按手印。借款到期后,两名被告互相推诿,未予偿还。王伟表示,两位被告私下也曾协商还款,但均希望对方承担大部分债务,协商无果。
考虑到李明远在天津,往返阜阳成本较高,法官启用云上法庭,组织原告王伟与李明开展跨地域线上调解。经过沟通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李明分两期向王伟偿还15000元。法院据此制作第一份民事调解书。
剩余债务尚未了结,而被告张强卧病在床无法到院参加诉讼。为保障特殊群体诉讼权利,法院启动巡回审判模式,把“移动法庭”搬进医院病房。
病床前,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张强认同原告同李明的调解结果,与原告约定由张强分期偿还剩余15000元,现场完成签字确认。随后,法官据此出具本案第二份民事调解书。
就这样,这起共同借贷纠纷,以两份调解书的形式,在同一个案件内全部化解。
“本案是民事调解制度的规范运用。”颍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姚莉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审判实践中,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客观实际,引导当事人对纠纷分批协商处置,一次性办结整起诉讼。
■ 本报记者 李鹏 本报通讯员 王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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