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0日下午,蚌埠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在蚌埠广播电视台举行,蚌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儒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波涛,市经信局副局长魏光,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马峰出席新闻发布会,安徽经济报记者来到现场进行了相关采访。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在企业复工方面,对于不同类型企业,蚌埠市对于复工时间做出了不同安排,一是工业企业,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二是建筑业企业,2月10日起,重点民生工程可申请复工,2月24日起,一般民生工程、其他工程可申请复工;三是服务业企业,2月10日起,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宾馆、饭店可申请复工;2月17日起,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可申请复工。通报规定经营性客运行业、百货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同时,为了防范疫情,复工企业必须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密切关注全员健康,及时组织健康排查,尽量减少因公出行、停止聚会等。
此外,对于没有履行申请审批程序自行复工的企业,一方面蚌埠市经信局将督促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督查,督促企业履行复工审批手续,另一方面员工也可向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反映,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予以纠正。
在交通出行方面,截至目前,蚌埠市按照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有关要求,针对“三县在与市区交汇处设立卡点,不允许市区车辆进出”的问题,市防指交通部位监测组已紧急下发《关于准予皖C牌照车辆市内通行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限制皖C车辆通行,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市防指安排的运输保障车辆。”目前,市交通部位监测组正在积极与三县进行协调沟通,督促各县尽快研究制定保障应急物资运输、重点人群出行的措施和方案。
此外,蚌埠市高速公路出入口、跨省界市界的普通公路设置的检测点对外地车辆未实行只许进、不许出政策。其中, G3京台高速蚌埠西、G3京台高速蚌埠南、G36宁洛高速蚌埠北出入口均保持畅通,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蚌埠市对湖北方向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严格按要求处置外,开展了一系列人性化举措,在高速出口采用了非接触式转运方式进行装卸和转运,确保湖北方向应急物资运输。(徐东明 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李世龙)